按照教育部规定,校办产业实行三级管理体制: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——资产经营有限公司——所属企业。

  兰州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(简称国资委)代表兰州大学行使对资产公司的出资人权利。国资委是资产公司的出资人代表,也是资产公司的权力机构,行使资产公司股东会的职责。

  资产公司在学校党政和校国资委的领导下,代表学校行使对学校经营性资产的管理,并使之保值增值,同时负有对校办企业管理、监督、协调和服务职责,现有校属企业有6家。

  资产公司党委管辖资产经营有限公司、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、设党委书记1人(同时任资产公司董事长)、纪委书记1人。公司党委设立资产公司、科技园、萃英大酒店、劳动服务公司4个党支部,有党员39人。